2022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综合赛参赛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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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山发〔2020〕6号),持续发挥工业设计对中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办好2022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提升产品价值创新赋能产业升级

二、大赛形式

综合赛分为产品设计组和概念设计组,征集作品为专项赛以外的其他类别。

1.产品设计组: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

2.概念设计组: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

综合赛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产品设计组面向本市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概念设计组面向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同一个参赛者投递作品件数不超过4件。

3.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2021年7月1日后完成的原创作品,且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4.本届赛事作品征集截止前,已在其他工业设计赛事中获奖的概念设计组作品不接受重复报名参赛。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作品评审:2022年11月1日-11月20日

总结表彰:2022年12月上旬(具体待定)

五、评审机构及标准

(一)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由评审专家组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负责各评审阶段作品评判和打分,提出获奖名单及等次。

主办单位将根据大赛工作需要,邀请省级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指导初评和终评工作,协助审议、仲裁大赛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投诉举报等。

(二)评审标准

评审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

(1)完整填写的《2022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综合赛报名表》(作品名称以报名表填写为准)。

(2)设计方案:A3幅面排版,使用指定版头竖向排版,精度150DPI展板形式的电子文件,至少提交2幅,文件格式为JPG,每张图大小不超过5MB。版面须包含作品三维效果图、三视图及尺寸、使用情景及结构细节表现等,并配有必要的文字叙述,表现手法不限。

(3)作品视频(非必须):提供能详细展示产品设计细节和使用方式的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20M以内)。

(4)演示文稿(非必须):8页以内的PPT和PDF。

A.产品组:包括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定义、整体效果图、关键细节展示、基本结构及尺寸、中文设计说明、产品量产或销售后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

B.概念组:包括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定义、整体效果图、关键细节展示、基本结构及尺寸、中文设计说明等内容;

注: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以确保大赛公正性,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材料(如有)。

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参加初赛作品及资料提交至大赛官网。

2、终评

(1)产品组

产品组入围作品需提交产品实物(如产品实物体积过大,可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的小比例模型或功能样机)和相关佐证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线上销售数据或用户反馈意见等)。

(2)概念组

概念组终评需提交作品模型(视具体情况而定),作品以stp文件形式递交;

(三)评分标准

在评分标准上,以创新、性能、外观、安全环保、商业价值、社会责任六打方面作品评分基础,总分为100分。另外本次赛事针对产品组特设加分项,该项将以市场认可度作为评分标准,即该产品销量、用户评价、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参赛者应在终评前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文件,如:销售合同、发票、线上销售数据、用户反馈意见等。

基础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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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表彰和奖励

产品设计组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10名,优秀奖30名;概念设计组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10名,优秀奖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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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奖金合计103万元。

七、组织实施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叶红光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陈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绮冬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邓玉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姜术俊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蒋宇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阁峰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立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学家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邹俊强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黄聪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主办单位: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院校及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承办单位、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履行好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2.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内高校进行宣传发动,协调师生积极参赛。

3.市科技局参与推动大赛获奖作品成果对接和项目孵化工作。

4.市财政局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重点支持大赛获奖作品展示和成果转化,按规定落实工业设计大赛相关经费保障。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动技工院校师生积极参赛,挖掘工业设计领域的优秀技能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6.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积极协调对外合作交流资源,为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作品走出去,开展工业设计交流合作等提供服务指引和相关便利。

7.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协调市内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落实赛中实时宣传以及赛后成果孵化跟进报道,提升宣传推介效果。引导非遗传统工艺参与工业设计大赛,推进文创产品的发展;通过设计推动传统工艺适应现代生活,发扬本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发展。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惠及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举措的宣贯,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提升参赛者产权保护意识。

9.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发动组织企业或设计师参赛,并加大对大赛和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参赛须知

(一)综合赛和专项赛均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zs.gov.cn/gxj/)进入大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作品资料,所有报名信息以线上为准。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但每件作品只能投一个类别,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二)参赛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无须缴纳任何参赛费用。

(三)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提交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前来参加终评答辩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均由大赛主办方承担。

(四)组委会对铜奖及以上作品实物或模型给予费用补贴,补贴费用不超过3000元,获奖作品将长期放置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

(五)组委会不负责对参赛作品拥有权的核实,若存在侵权或违反知识产权的,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赛作品须是具有参赛者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撤销相应奖项及回收奖金,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七)入围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经组委会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搁置相关奖项。

(十)大赛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办公室适时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侯国强、陈俊

联系电话:0760—8830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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